-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364/1754-00002
- 发布日期
- 2026-09-25
- 主题分类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23年第13号令)有关要求,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作业,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普通平房仓在日常储粮期间是否为有限空间,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本单位仓储设施情况进行判定,主要影响因素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是否积聚或氧含量是否充足。如根据有关机构实验,新收获的玉米呼吸作用强(储存45天后,粮仓内氧浓度可降至9.5%),易造成仓内氧气含量不足,属于有限空间;正在进行气调储粮或粮食熏蒸作业及散气期间,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气含量不足时,属于有限空间。如果装粮仓内门窗较多、通道宽敞、通风良好,未在熏蒸或气调,且不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气含量不足时,不属于有限空间。此外,散粮仓装粮后,无论是否正在熏蒸或气调,氧气浓度可能因粮食呼吸、微生物活动降低,此时应先检测氧气含量,氧气浓度不足19.5%时,需进行通风,待氧含量达到正常水平时方可入仓。
相关附件: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pdf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