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21-00008
  • 发布日期
  • 2021-08-31
  • 主题分类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企业什么情况下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一)
发布日期:2021-08-31 浏览次数: 浏览

2021年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前款所称较重行政处罚包括:(一)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三)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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