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416885375/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 主题分类
  • 市应急管理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所谓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仅仅是生产和经营的单位,对于销售单位有独立的仓库的单位《安全生产法》是否适用,如主要负责人取得安全管理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培训、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等等。
发布日期:2021-08-06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依照本条规定,《安全生产法》适用的主体范围,是指一切合法或者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不论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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