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95/2026-00006
- 发布日期
- 2026-07-24
- 主题分类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答:依据《关于延长 2022—2024 年出生婴幼儿首次育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6〕238 号):2022—2024 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婴幼儿,首次育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日期前仍可以申请,续领时间安排不变。
按此调整后,2022—2024年出生婴幼儿的育儿补贴申请时间安排具体为:
(一)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共可申请1次育儿补贴,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不再续领;
(二)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共可申请2次育儿补贴,首次和第二次申请均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
(三)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共可申请3次育儿补贴,首次和第二次申请均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第三次申请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提交。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