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95/2026-00005
  • 发布日期
  • 2026-10-19
  • 主题分类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请问河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医学教育需取得多少学分?
发布日期:2026-10-19 浏览次数: 次浏览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依据《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不低于15学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审核合格视为完成专业科目学习。休产假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达标学分为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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