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28/2026-00002
  • 发布日期
  • 2026-10-15
  • 主题分类
  • 市水利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仅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乙级)的单位,对大型水利工程设计洪水和施工导流建筑物的防洪标准进行评价或鉴定,是否超越了其资质范围?
发布日期:2026-10-15 浏览次数: 次浏览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取得乙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除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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