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 主题分类
- 市生态环境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总结了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创新举措体现在“理念创新”“方式创新”和“制度创新”。
“理念创新”就是在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的过程中,融入“监管标识”理念。要求对被检查对象,按分布区域、行业产业类型、项目建设情况、排放污染物类型、生产规模、生产周期特点、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等要素进行标识化管理。入库人员方面,在明确姓名、单位、执法(工作)证号、职务岗位等身份信息的基础上,按所在区域、工作年限、业务专长、部门岗位等要素分类标注,并随人员岗位调整情况动态调整。通过合理筛选、随机匹配、科学编组、兼顾专长的方式,实现科学检查、精准检查。
“方式创新”就是在随机抽查中采取定向和不定向两种抽查方式。在特定时段开展针对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检查时,可以按照被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具有的标识,在限定范围内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匹配检查人员,定向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在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管检查时,原则上不提前设定范围条件,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制度创新”就是要求建立企业(单位)被检查次数年度统计制度和检查人员年度检查次数标记制度。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一方面评估被检查主体的检查效果和守法情况,用以在后期科学调整检查计划和比例频次;另一方面评估检查人员的检查表现和履职情况,并将作为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的参考,激发检查人员积极履职、高效履职的内生动力。
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