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2-00028
  • 发布日期
  • 2022-11-28
  • 主题分类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
发布日期:2022-11-28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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