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2-00026
  • 发布日期
  • 2022-11-28
  • 主题分类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因工伤发生的费用,哪些由用人单位支付?
发布日期:2022-11-28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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