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2-00018
  • 发布日期
  • 2022-11-26
  • 主题分类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工龄10年,入职新单位不足1年,能否在新单位享受当年年休假?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2-11-26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国务院法制办对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进一步对休假条件进行明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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