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2-00013
  • 发布日期
  • 2022-11-26
  • 主题分类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社保缓缴期内员工离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发布日期:2022-11-26 浏览次数: 浏览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国家出台了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政策明确提出,缓缴单位缴费部分,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对处于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内的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如果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因参保不满1年、主动辞职等原因不符合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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