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2-00008
- 发布日期
- 2022-11-28
- 主题分类
- 市公安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四)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此外,行业标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规定,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至少记录以下3张反映闯红灯行为过程的图片:
1.能反映机动车未达到停止线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
2.能反映机动车已越过停止线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号码号牌、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
3.能反映机动车与上述第二张图片中机动车向前位移的图片,并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交通信号灯红灯、停止线。
执法实践中,是否构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图像取证资料确定,对构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