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02/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10-22
- 主题分类
- 市科学技术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八项核心条件:1.注册成立满1年;2.拥有支撑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主营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4.当年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5.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占比符合标准;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7.创新能力四项评价指标综合评审合格;8.在申报前1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违法及失信行为。
国家层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省层面上出台了《河南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市层面出台《平顶山市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若干措施》进一步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政策支持。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