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不论企业当年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可以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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