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统计、金融、机关事务方面工作。协助李明俊同志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技师学院)、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市项目建设推进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属功能类国有企业。
联系市税务局、人行平顶山分行、平顶山金融监管分局、国家统计局平顶山调查队、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南局五处,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国防动员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房产事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高速公路公司、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联系平顶山西站、平顶山东站、宝丰站、市邮政公司、平顶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刘文祥,男,汉族,1978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中共党员。
现任中共平顶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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