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闫增旗)4月20日,石龙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孙晓东介绍,近期该区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目前,该区已整改取缔4家“散乱污”企业。
石龙区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3月下旬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等展开“回头看”,截至4月10日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4家。
针对这些“散乱污”企业,该区建立清单台账,实施分类整治。对没有工商注册登记、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违法违规排放污染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全部取缔清退;对虽有工商注册登记,但没有环保手续的企业,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属于关停类的做到“四个到位”,属于整改或完善类的按违法违规项目程序清理整改;对有工商注册登记和环保手续,但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停产停业整治;未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整改后经检查符合规定的企业可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对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实施停产限期治理,逾期治理不到位的一律清退。截至目前,该区已对排查出的4家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等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