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个性整改任务第60项)验收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4-10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个性整改任务第60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销号验收的通知》(豫环督察整改办〔2021〕4号)文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问题突出。平顶山市叶县产业集聚区有部分企业将污水直排沟渠。

二、整改措施

(一对叶廉路北侧黑臭水体疏浚、清淤,对叶县产业集聚区管网破损点、漏点进行排查、修复,对直排口进行截流,统一汇入叶廉路污水管网。对叶县PC大道、昆阳大道、政通街实施雨污分流,2021年8月底前开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对叶县产业集聚区的涉水企业加强监管,严厉查处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

(三)加快推进叶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2022年12 月底前投入运行。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叶廉路北侧黑臭水体总长约4000米,涉及抽排水、淤泥清理和雨污管道铺设工程。其中污水管道总长3722米,雨水管道总长4258米,至2021年4月底,叶廉路北侧黑臭水体疏浚、清淤已完工,整体工程已于2021年5 月底完成并验收合格。针对叶县产业集聚区管网破损点、漏点开展排查,发现漏点及时加固修复;未发现破损点。叶廉路沿线共设置收集污水排放口12处,已全部纳入该工程污水管网。

2021年5月,PC大道(叶廉路南侧)沟渠雨污分流、 铺设管网改造工程开工建设,2022年7月底,PC大道(叶廉路南侧)黑臭水体雨污管网铺设工程已完成。2022年1月,昆阳大道雨污分流工程、政通街雨污分流工程已完成。

(二)加强对产业集聚区涉水企业监管。经排查,叶县产业聚集区共有6家涉水企业,分别是:平顶山金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叶县伟强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河南力帆树民车业有限公司、河南新天力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6家企业最大负荷日排水量约2134.5 吨。为进一步加强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除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外,通过不定期、不定时晨查夜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抽查,对污水管网污水进行抽检化验,及时掌握各污染因子含量;同时通过无人机区域飞巡、查阅企业在线监测平台数据、调阅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等非现场监管手段进行管理。截至目前,6家涉水企业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加快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叶县产业集聚区共有6家涉水企业,污水经叶县瑞和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现叶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410日至20244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验收组反映。

人: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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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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