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批 2021年 5 月 7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4240067 | 平顶山市鲁山县花园路南段,中央美地小区北面河道,附近生活污水排放至河道内,导致河水变黑变臭气味难闻,周围环境比较差,垃圾遍地。投诉人要求对河道进行彻底治理。 | 鲁山县 | 水,土壤 |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经实地调查,中央美地小区北面是自然沟渠。随着鲁山城南新区开发,目前兼做城区防洪使用,无上游自然径流。 中央美地小区及附近书香名邸小区尚未交房,无生活污水产生。反映的河道内污水因花园路南段污水管网破碎溢出所致,加之此处地势低洼,导致污水长期汇集。自然沟渠两侧杂草丛生,有少量生活垃圾堆积,因积存污水富营养化,故有异味产生。 | 属实 | (一)2021年5月2日,鲁山县城南特色商业区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自然沟渠所有积存的污水、倾倒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时,维修花园路南段破碎管网,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确保所有生活污水不外溢。 (二)鲁山县于2021年6月1日前完善中央美地小区北面自然沟渠的可研性报告和施工图纸设计,2021年10月15日开工建设,2023年7月1日完工。 (三)加强巡查,确保自然沟渠及两侧无垃圾、污水,并长期保持。 | 是 | 无 |
2 | X2HA202105010133 | 铱铖实业(洗煤厂)在选洗精煤过程中,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肆意排放到厂区附近的麦田、沟渠内;煤泥、煤沙任意露天堆放,刮风煤尘大,下雨污水横流。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始终不了了之。 | 汝州市 | 水,大气 |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铱铖实业实为河南铱铖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汝州市小屯镇张村村南,建设的100万吨洗煤技改项目于2011年5月16日通过原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监表〔2011〕13号);2016年12月13日通过汝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汝环建验〔2016〕55号);2020年4月8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9141048269731309XA001W),有效期2025年4月7日。 (一)反映铱铖实业(洗煤厂)在选洗精煤过程中,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肆意排放到厂区附近的麦田、沟渠内问题,不属实 河南铱铖实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煤废水(煤泥水)经煤泥浓缩池浓缩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浓缩池底流经渣浆泵输送至压滤机压滤,压滤水送往循环池使用。除上述用水外,因生产需要仍需定期向洗煤系统补水。 经现场调查,未见污水排放至厂区附近的麦田、沟渠内的现象。 (二)关于反映“煤泥、煤沙任意露天堆放,刮风煤尘大”问题,部分属实 河南铱铖实业有限公司按照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建设有密闭生产车间、料棚、成品库,生产环节及原料、成品存放均为密闭环境。 现场调查时,未见河南铱铖实业有限公司存在露天堆存原料及成品的现象,但厂区内道路地面积尘较多,存在扬尘隐患。 (三)反映“下雨污水横流”问题,部分属实 河南铱铖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四周设置有雨水导流渠,初期雨水经导流渠进入沉淀池,沉淀后上层清水进入循环池回用不外排。但不排除降雨量较大时,超出初期雨水收集容量,出现雨水外排情况。 (四)反映“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始终不了了之”问题,不属实 2021年4月27日,汝州市环境保护局接到12369环保热线举报平台转办涉及河南铱铖实业有限公司的环保举报(编号210427410400020609)后,汝州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了调查情况,不存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始终不了了之现象。 | 部分属实 | 针对河南铱铖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散落地面物料容易造成扬尘的问题,汝州市政府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定期清扫、洒水,确保厂区环境卫生整洁,防止扬尘污染。 | 是 | 无 |
3 | X2HA202105010092 | 1.汝州天瑞焦化违法排污的真正凶手是天瑞煤焦化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谢中正,现逍遥法外天理难容。谢中正担任天瑞焦化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十多年一直不让环保设施运行,违法排污。2.另一凶手是汝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姚军柱,经常给企业通风报信应付检查,充当违法排污的保护伞。 3.恳请责承汝州市委、汝州市政府及天瑞焦化做好天瑞焦化污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善后处理工作。 | 汝州市 | 其他污染 |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汝州天瑞焦化违法排污的真正凶手是天瑞焦化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谢中正,现逍遥法外天理难容。谢中正担任天瑞焦化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十多年一直不让环保设施运行,违法排污”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2013年9月天瑞集团任命谢中正为天瑞焦化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8月不再担任总经理,任董事长,2021年4月23日被免去董事长职务。谢中正担任天瑞焦化董事长期间,天瑞焦化存在环保设施未运行、违法排污问题。经汝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室调查,暂无证据证明十多年来天瑞焦化环保设施不运行是董事长谢中正所为。 (二)关于反映“另一凶手是汝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姚军柱,经常给企业通风报信应付检查,充当违法排污的保护伞”问题,不属实 经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室调查,姚军柱自2014年任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以来,在工作例会上经常对环保工作安排部署,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同时,根据汝州市攻坚办举行的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分包人员做好日常巡查,切实做好企业环保工作。尤其是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并交办天瑞焦化污染问题后,管委会主任姚军柱高度重视,安排相关科室联合职能及属地部门,责令天瑞焦化不惜一切代价,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并每天到天瑞焦化查看、督促整改进度。 (三)关于反映“恳请责承汝州市委、汝州市政府及天瑞焦化做好天瑞焦化污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善后处理工作”的问题,属实 针对天瑞焦化污染事件,汝州市积极督导天瑞焦化对全厂污水收集、处理、回用等环节进行高标准整改提升。其中,包括建设熄焦水深度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委托专业环保公司托管;污水处理站技改提升;新建一套超滤反渗透系统;管网排查、治漏、提升和环保设备、设施升级等;对现场维护人员和操作管理人员重新进行技术培训,污水处理化验记录、药物投加等运行记录台账完善规范。截止目前,除超滤反渗透系统、熄焦水深度处理系统预计6月底建成投运外,其它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同时,督促天瑞焦化对北侧环境进行了全面的亮化改造,包括对排水口东延水渠彻底清淤,并对渠底水泥硬化处理,周边护坡高标准垒砌草坪砖1200余平方米;下陈货场道路,两侧铺设道牙280余米,栽植绿化树木450棵,铺设沥青路面2450平方米,同时水泥硬化停车场约700平方米;对排水口北延水沟进行全线疏通、全面清淤、同时硬化、垒砌水渠230余米;道路北侧修整护坡300余米,播撒花种约4500平方米,道路北侧闲置土地栽植鸢尾花3630平方米,栽植柏树2500棵。 | 部分属实 | 汝州市政府对汝州市天瑞焦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化工分厂厂长朱挺敏进行刑事拘留,对天瑞焦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占强、天瑞焦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段段长刘要杰、天瑞焦化有限公司环保处长顾性善分别处于行政拘留十日。汝州市政府加强对汝州天瑞焦化有限公司日常监管,压实责任,做到定人定责、定岗定位。完善监管巡查制度,政府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 是 | 无 |
4 | X2HA202105010088 |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镇神前村陶瓷园区内的豪派陶瓷有限公司环保不达标,在线监控数据造假,实际数据与上报省里的不一致,营业执照已过期3年,公章造假,申请排污许可证时造假。 | 郏县 | 其他污染 |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豪派陶瓷有限公司实为郏县豪派陶瓷有限公司,位于郏县神前陶瓷园区,2015年设计建设2条年产600万平方米中高档内墙砖项目,实际建设1条600万平方米生产线,2016年被列入平顶山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016年11月21日通过原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平环评备〔2016〕25号),2020年6月30日,取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0425335808298H001V),有效期限2020年06月30日至2023年06月29日。 (一)反映豪派陶瓷有限公司环保不达标问题,不属实 该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中高档内墙砖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该公司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地下喷淋烟道+湿式除尘+双碱脱硫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双碱脱硫处理、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实现生产废水不外排;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密闭原料库2万平方米、煤仓3千平方米、炉渣库100平方米。生产中压机、磨边、磨坯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焦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021年5月2日,郏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分别符合《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二)反映在线监控数据造假,实际数据与上报省里的不一致问题,不属实 郏县豪派陶瓷有限公司安装的固定污染源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符合《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建设技术规范(DB41/T1327—2019)》,目前委托河南省朔辰天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维护。 2021年2月27日,郏县豪派陶瓷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固定污染源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开展比对检测,结果显示各项因子均符合《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2、NOX)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41/T1344-2016)》要求。接本次交办案件后,郏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再次进行检测,目前正在等待检测结果。 经核对郏县豪派陶瓷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自动在线监控基站数据,未见与上传至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国发平台)数据存在差异。 (三)反映营业执照已过期3年问题,属实 郏县豪派陶瓷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0425335808298H,法定代表人李启熊,成立于2015年3月31日,经营期限至2018年3月30日。 2018年12月25日,原郏县工商局安良工商所发现郏县豪派陶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过期未及时办理,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由于该公司股东内部存在经济纠纷,公司法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无法提供公司变更授权等手续,故原郏县工商局未对该企业做出进一步查处。 (四)反映公章造假问题,不属实 郏县豪派陶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启熊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公章不知所踪。股东李启龙、王玉桥、施明寿、施德强、李飞祥等5人(占总股本约60%)为继续经营,于2019年5月18日召开股东会,决议重新刻制公章,后经郏县公安机关备案后更换新章,现由豪派公司股东李启龙负责保管。 (五)反映申请排污许可证时造假问题,不属实 2020年6月30日,该公司取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0425335808298H001V);有效期限2020年06月30日至2023年06月29日。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8号),该公司申领排污许可证需提供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守法承诺书、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备案文件、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材料、达标证明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厂区总平面布置图、监测点位示意图、申请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自行监测方案、危废转移合同等相关材料,该公司提供材料符合相关规定,故申请排污许可证时造假问题无从查证。 | 部分属实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郏县豪派陶瓷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6日前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 是 | 无 |
5 | D2HA202105010025 | 平顶山市舞钢市八台镇杨楼村前苗组与后苗组中间,有两家无名养殖场,无手续,污水、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村内沟里,导致气味难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舞钢市 | 水,大气 |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有两家无名养殖场,无手续的问题,部分属实 两家无名养殖场分别为舞钢市拴紧养殖场、舞钢市自平养殖场,均位于舞钢市八台镇杨楼村前卷河村。其中舞钢市拴紧养殖场于2016年3月建成投用,建有3栋猪舍,每栋占地面积约250㎡,现存栏母猪32头、生猪110头、猪仔32头;舞钢市自平养殖场于2015年11月建成投用,建有1栋羊舍,占地面积150㎡,现存栏母羊41只、羊仔50只。 两个养殖场均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根据《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规定,属于规模以下养殖。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第16号令),无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环评审批。 (二)反映污水、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村内沟里的问题,部分属实 舞钢市拴紧养殖场建设有容积为150立方米的三级粪污沉淀池及容积为280立方米的沼气池;舞钢市自平养殖场采取干清粪工艺,粪污日产日清,用于农田施肥,未配套建设沉淀池、储粪场。 舞钢市拴紧养殖场三级粪污沉淀池因受前期降雨影响蓄满未能及时清运,加之2021年4月新建的沼气池不具备使用条件,导致养殖废水临时排放至猪舍南侧无“三防”(防溢、防雨、防渗漏)措施的自挖土坑内(容积约30m³) (三)反映气味难闻,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 两家养殖场区域异味明显,距最近的前卷河村调查人员未嗅及明显养殖异味,经走访前卷河村群众,均表示两家养殖场未对村民生活产生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立行立改。2021年5月2日,舞钢市拴紧养殖场将养殖废水抽入沼气池,坑内泥土深挖50厘米并运至自家农田综合利用。 (二)规范养殖。针对两家养殖场均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问题,舞钢市责令拴紧养殖场建设符合“三防”(防溢、防雨、防渗漏)要求的储粪场(30㎡),完善各项环保措施,畜禽养殖废水进入沉淀池;自平养殖场立即建设符合“三防”(防溢、防雨、防渗漏)要求的储粪场(20㎡)及沉淀池(30m³),2021年5月6日已全部完成。 (三)回访调查。2021年5月4日,舞钢市对八台镇杨楼村前卷河村10户村民走访并进行问卷调查,向10户村民详细说明了对两家养殖场的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村民均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 是 | 无 |
6 | D2HA202105010033 | 平顶山郏县李曰子村,村干部肖国军在村内违规建厂生产水泥砖,扬尘污染严重。 | 郏县 | 大气 |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平顶山市郏县李曰子村,村干部肖国军在村内违规建厂生产水泥砖问题,部分属实 郏县李曰子村实为郏县冢头镇李子曰村,该村村民肖国军建设的郏县肖国军免烧砖厂位于郏县冢头镇蓝育村(距李子曰村最近居民约150米),年产3500万块免烧砖项目于2016年12月6日被列入平顶山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通过郏县环境保护局备案(郏环〔2016〕171号)并公示,2020年5月30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编号:92410425MA44Q94MXJ001Y)。该砖厂主要从事免烧砖生产,建设有密闭生产车间、密闭料棚并安装有降尘喷淋设备,配套建设有袋式除尘器、车辆冲洗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 2016年清理整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期间,郏县肖国军免烧砖厂经郏县发改委、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郏县国土资源局认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和规划要求,通过了郏县环境保护局备案(郏环〔2016〕171号)并公示,故不存在违规建设行为。 (二)反映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 郏县肖国军免烧砖厂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2021年5月3日,郏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肖国军免烧砖厂无组织废气、袋式除尘器废气排放口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督促肖国军免烧砖厂保持厂区环境整洁,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是 | 无 |
7 | X2HA202105010010 | 国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院内备班楼南边旧厂房垃圾成堆,常年无覆盖,导致尘土飞扬,臭气熏天。 | 市辖区 | 大气,土壤 | 经现场调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反映国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院内备班楼南边旧厂房垃圾成堆问题,属实 国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院内备班楼南边的旧厂房实为该公司日常储存废旧杂物的厂房,平时堆积有生产及维修施工时所用的脚手架、备品管道、破损管道、木板等杂物,因管理不到位,摆放较为杂乱。 (二)反映常年无覆盖,导致尘土飞扬,臭气熏天问题,不属实 因废旧厂房较为封闭,且厂房四周路面全部硬化、绿化,虽堆放的杂物较为杂乱,但不存在“常年无覆盖、导致尘土飞扬”问题;厂房内堆积的杂物,以木棍、破损管道、木板等为主,现场核查时没有异味,不存在“臭气熏天”问题。 | 部分属实 | 2021年5月2日,国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已对堆放杂物进行清理,并整齐分类摆放,对厂房内地面进行清扫保洁、洒水保湿,确保厂房环境干净卫生。 | 是 | 无 |
8 | X2HA202105010005 | 橡胶厂院内有一个制沙厂,深夜拉石头粉碎,产生噪音和灰尘;白天运输沙子,沿路抛洒,压坏道路;附近几个院子也是与沙子有关,拉法车辆进出,晚上机器噪声扰民。 | 湛河区 | 噪音,大气 |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橡胶厂”实为原河南鼎辉再生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湛河区荆山街道办事处景庄村。2019年5月,因经营不善停产至今。2021年3月,湛河区居民苏贝贝与原河南鼎辉再生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用了厂区闲置厂房,在未办理发改、国土、工商、环保审批手续下,擅自安装机制砂生产线一套,并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院内堆存有砂石原材料和成品100余立方米。经走访周边居民,无关于噪音及运输车辆夜间扰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2021年5月5日,湛河区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整治取缔标准,将原河南鼎辉再生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沙厂取缔完毕。 | 是 | 无 |
9 | X2HA202105010004 | 平顶山市湛河区荆山办事处景庄村橡胶厂院内有一个制砂场,产生噪音和灰尘,白天还有车辆再把粉碎好的砂子运走,有时还抛洒在路上,尘土飞扬。 | 湛河区 | 大气,噪音 | 经现场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的“橡胶厂”实为原河南鼎辉再生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湛河区荆山街道办事处景庄村。2019年5月,因经营不善停产至今。2021年3月,湛河区居民苏贝贝与原河南鼎辉再生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用了厂区闲置厂房,在未办理发改、国土、工商、环保审批手续下,擅自安装机制砂生产线一套,并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院内堆存有砂石原材料和成品100余立方米。经走访周边居民,无关于噪音及运输车辆夜间扰民情况。 | 部分属实 | 2021年5月5日,湛河区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整治取缔标准,将原河南鼎辉再生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沙厂取缔完毕。 | 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