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批 2021年 4 月 18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4110059 | 平顶山市郏县冢头镇纪村北边一公里左右有一个远航实业有限公司,厂内腌制咸菜的污水流入村内的小河里,导致河水污染,饮用水变咸。 | 郏县 | 水 |
(一)平顶山市远航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反映的平顶山市远航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郏县冢头镇前王庄村西南50米处,建设的年产蔬菜制品3500吨项目编制的《现状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郏县环保局备案并公示(备案文号:郏环〔2016〕171号),于2020年6月3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网上登记(登记编号:91410425749203264N001Z)。主要从事高菜、黄瓜、萝卜等腌制蔬菜制品生产,配套建设有日处理能力1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一座,采取二级生化处理+一体化MBR污水处理智能设备工艺,排污口北侧配套建设有砂石过滤系统并种植芦苇进行净化,排污口南侧蓄水池内加装防渗膜措施。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04月12日,冢头镇政府、郏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反映的村内河流即前王庄西河属蓝河支流并最终汇入北汝河,现场调查时发现前王庄西河目前处于干涸断流状态。 在早于接到本次交办问题的2021年04月11日,郏县政府在办理第3批D2HA202104090015号交办问题时,就已接到与本次交办问题的类似反映,并开展以下调查: 郏县冢头镇前王庄村于2009年通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将自来水直供全村居民,饮用水水源为前王庄村西北侧花刘村深井水,目前前王庄村区域地下水只用于农业灌溉使用。经调查人员现场对周边农田农作物长势踏勘,前王庄村区域农田农作物与临近村庄长势基本一致。 2021年4月13日,平顶山市远航实业有限公司在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下,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远航实业公司边界外西北侧、南侧各100米的2个在用农田灌溉水井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取样水质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氟化物、全盐量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旱地作物)要求。 郏县县政府要求郏县环保局负责监督平顶山市远航实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已编制的《污水处理站运行规范》确保处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 不属实 | |||
2 | D2HA202104110030 | 平顶山市汝州市小屯镇于庄村东南边600米左右,绿苑小区旁边牧原养猪三场,环评手续造假,每晚排放刺鼻气味。 | 汝州市 | 大气 | (一)反映的牧原养猪三场,环评手续造假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是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要求,于2020年9月7日通过原汝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汝环审批〔2020〕14号),2021年2月6日开始调试生产。 (二)反映的每晚排放刺鼻气味问题,部分属实。 汝州市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汝州三场配备有固粪处理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车间均采用全封闭作业,通风窗采用填料球除臭系统,车间内外排气体经过有效除臭处理,除臭系统在作业时间是全时段运营。 因养殖行业特殊性,当出现阴雨、低气压等静稳气象条件天气时,汝州三场周边偶尔会有养殖企业特征性气味溢出。 | 部分属实。
| 1.汝州市政府要求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对周边群众公开监管执法人员电话,接收群众监督,及时受理并处理好群众举报。 2.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要求该企业确实担负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快环保设备调试,按照相关标准操作,确保环保设备在作业时间全时段运营,环保设备调试要提前报备,并向周边群众公开,尽量取得群众理解。 3.督促汝州市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汝州三场担负起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成立专职环保机构专职人员,负责环保设施运维,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小屯镇、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畜牧局 责任领导:刘红涛、陈万幸、李天玺 责 任 人:张幸周、秦克亮、李龙飞 | 已办结 | |
3 | D2HA202104110025 | 平顶山市舞钢市尚店镇尚西村东南角要建一个污水处理厂,收集村内生活污水,距离居民住房仅有十几米,建成后会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 舞钢市 | 其他污染 |
2021年4月12日,调查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反映的拟建污水处理厂位于舞钢市尚店镇尚西村345国道与013乡道交叉口东南侧约500米处,为舞钢市第一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拟建的尚西村污水处理站,拟建设采用厌氧-缺氧-好氧工艺的日处理能力200吨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用于收集处理尚西村居民生活污水。项目业主为舞钢市农业农村局,由河南安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调试及运行。 现场调查时发现,承建单位河南安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对拟建设的尚西村污水处理站开展了基础定位放线及施工区域测量等建设前期勘测工作,未正式确定将此地块作为建设场地,现场未见平整土地、堆存施工材料、停放施工机械等预开工建设现象。经对拟建区域周边踏勘,拟建设的尚西村污水处理站边界距周边最近住户距离约20米,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因拟建的尚西村污水处理站处于建设前期勘测工作,尚未正式确定建设选址。舞钢市政府要求舞钢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会同舞钢市尚店镇政府严格监督承建单位河南安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真开展建设项目前期选址勘察,慎重确定尚西村污水处理站建设点位,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真正做到群众满意。 | 已办结 | |
4 | D2HA202104110029 | 平顶山市汝州市庙下镇S238省道沿线和湾子村南头,几十家无证个体经营车辆废品回收点,焚烧轮胎,异味难闻,产生油烟,污染大气。 | 汝州市 | 大气 |
(一)平顶山汝州市庙下镇S238沿线和湾子村南头,几十家无证个体经营车辆废品回收点问题 S238东起安徽界首市西至河南洛阳市,其中在汝州市庙下镇段长度为11千米,途径春店村、湾子村、庙下村、西荒村、小寨村、唐店村。 2021年4月13日,调查人员对反映的S238汝州市庙下镇段沿线和湾子村南头道路两侧个体经营商户排查,该区域共排查出10家涉及车辆部件回收经营个体经营商户。 其中车辆废品回收点3家,分别是:(1)罗军军旧车桥废铁回收点,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湾子村S238福来阁家宴城南50米,其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经营汽车废旧车桥、差速器等废铁回收。(2)高海国报废汽车废铁回收点,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庙下镇湾子村关湾线路口北50米,其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经营汽车废车厢、车桥、车架等废铁回收。(3)田现州报废汽车废铁回收点,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庙下镇湾子村关湾线路口北10米,其占地面积800平方米,主要经营汽车废车厢、车桥、车架等废铁回收。 车辆废旧轮胎回收点4家,分别是:(1)鲁志峰废旧轮胎回收点,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庙下镇湾子村234号,其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主要经营货车旧轮胎回收买卖。(2)王亚东废旧轮胎回收点,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庙下镇湾子村196号,其占地面积60平方米,主要经营货车旧轮胎回收买卖。(3)刘红召废旧轮胎回收点,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庙下镇湾子村188号其占地面积60平方米,主要经营货车旧轮胎回收买卖。(4)陈国振废旧轮胎回收点,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庙下镇湾子村143号,其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主要经营货车旧轮胎回收买卖。 工程车辆修理租赁点2家,分别是:(1)李强国压路机租赁,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庙下镇湾子村217号,其占地面积60平方米,主要经营二手压路机买卖租赁。(2)王红军叉车租赁,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庙下镇湾子村205号,其占地面积50平方米,主要经营二手叉车买卖租赁。 汽车修理店1家,李江水汽车修理,主要从事汽车补胎及汽车日常保养等维修,位于庙下镇湾子村191号,占地面积60平方米。 上述10家车辆部件回收经营个体商户均未办理相关资质证照。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焚烧轮胎,异味难闻,产生油烟,污染大气的问题 经汝州市庙下镇政府和市场监管局走访群众和现场调查,发现3处焚烧垃圾痕迹,位于庙下村东及湾子村东两个地方。经周边500米范围内排查,焚烧垃圾痕迹点出现焚烧迹象可能与村民自发点燃有关。该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发现的3家个体经营车辆废品回收点,因其院内环境恶劣,回收过程所产生的废油、粉尘对周边环境形成污染问题,汝州市庙下镇政府已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废旧发动机回收点全部进行了取缔。目前,3家个体经营车辆废品回收点已取缔清理完毕。其余无证经营个体户鉴于其均为在自家住宅经营无法断电,汝州市庙下镇政府已经勒令其停止回收经营,并限5月3日前清理完毕。 针对3处垃圾焚烧痕迹,汝州市庙下镇政府立即组织庙下村委会、湾子村委会及美丽家园保洁公司对垃圾焚烧痕迹进行清理,目前3处焚烧垃圾焚烧痕迹已清理到位。 为杜绝再次出现焚烧垃圾迹象,汝州市政府责令庙下镇政府:一是成立专班巡查人员,对可能出现焚烧垃圾的点位周边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对3处垃圾焚烧痕迹点涉及的湾子村委会,依据《庙下镇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扣除村绩效奖金5000元,并给予全镇通报批评。三是紧盯已采取断电措施的其余7家无证经营个体户,建立销号台账,5月3日按期整改到位。 | ||
5 | X2HA202104110001 | 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金石九天城藏珑小区,在小区临凌云路的一楼、二楼开设多家中型、大型餐馆饭店,筷子兄弟、三禾坊等饭店的油烟排放紧贴住宅楼,使居民常年不敢开窗。 | 新华区 | 大气 | 2021年4月12日,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反映的金石九天城藏珑小区位于新华区凌云路中段东侧园林路与民意路之间,共建设6层居民住宅10幢,反映的开设餐饮饭店位置为藏珑小区西门至南侧园林路之间的1幢独栋2层商用建筑,距藏珑小区内住宅楼最近水平距离7.5米,已入驻筷子兄弟、食尚鲜生、三禾坊、穆记牛肉汤等4家餐饮门店。 现场调查时发现,藏珑小区西门南侧临街商用建筑已入驻的4家餐饮门店均配套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其中筷子兄弟饭店、三禾坊饭店因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与后厨发热设备不匹配,存在安装不规范现象,现场调查时有明显油烟逸出,存在油烟外逸扰民现象。 | 属实
| (一)立行立改 新华区政府要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立即责令筷子兄弟饭店、三禾坊饭店停业整改,更换与后厨发热设备相匹配油烟净化装置,消除外逸油烟扰民现象。 责任单位:新华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领导:李俊杰 责 任 人:俎新民 李佳佳 整改时限:2021年4月17日已完成。 (二)举一反三 新华区政府要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开展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餐饮从业商户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查处违规使用问题。 责任单位:新华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领导:王 艺 责 任 人:周英杰 陈景辉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长期保持 新华区政府要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辖区各办事处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成立联合工作专班,明确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的流程及要求,落实常态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全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针对此次油烟扰民问题,经新华区城市管理局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监管责任俎XX、李XX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