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批 2021年 4 月 13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HA202104070022 | 鹰城大道改建工程,使用很多洒水车,这些车大部分都是国三及以下报废车改造的,国家是不允许国三以下车上路的,这些车自身不达标还每天上路污染环境 | 新华区 | 大气 | 经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反映的鹰城大道改建工程即省道325漯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改建工程(一期),起自平顶山卫东区平郏东路止于平顶山新华区大香山路,项目全长18.2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为平顶山市政府重点工程。 现场调查时,鹰城大道改建工程全线水稳结构基本铺筑完毕,部分路段完成了面层沥青摊铺,经对现场使用及停放洒水车辆逐一排查,发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无牌拼装洒水车辆6台。 | 属实 | 接转办件后,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立即责令执法人员对鹰城大道改建工程使用的6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无牌拼装洒水车辆进行查扣,并按照按省、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有关要求,移交平顶山市汇鑫昌报废汽车回收公司集中拆解。 | 已办结 | 2021年4月10日下午,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鹰城大道改建工程责任人及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无牌拼装洒水车辆的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等6人约谈,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
2 | D2HA202104070017 | 汝州市和洛阳伊川县半拍镇夏店村甄窑村交界处,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采青石,生态破坏,污染环境。 | 汝州市 | 生态 | 经汝州市政府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交办件中反映的地点位于伊川县半坡镇何庄村与汝州市夏店镇甄窑村交界处,行政区划上属于汝州市夏店镇甄窑村,但实际上由伊川县半坡镇何庄村群众历代耕种,并持有伊川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于该区域地处山区,沟壑较多,导致实际权属与行政区划不一致。 2020年3月,为修复此处因采石形成的多处废弃遗留露天采坑,伊川县人民政府向洛阳市人民政府上报了《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半坡镇历史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请示》(伊政文(2020)13号),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4月1日批复同意该项目。伊川县半坡镇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标段由河南中矿能源有限公司中标并组织实施。 2021年4月8日,汝州市政府调查人员利用GPS定位系统对反映问题区域进行现场定位,经核实,本次交办问题反映的点位与伊川县财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开采青石位置和河南中矿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伊川县半坡镇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标段何庄村1、2号矿坑位置相符。 综上,按照行政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议将本次交办问题转交洛阳市伊川县办理。 | 不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