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政银通办”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8-02 浏览次数: 浏览

平政办明电〔202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银行机构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工作的管理,规范政府部门与银行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推进全市“政银通办”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进一步推进“政银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0   

 


进一步推进“政银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就近办、马上办”服务水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开展了“政银通办”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就在全市进一步推进“政银通办”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依托银行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不断推动政务服务下沉,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着力在提升效率、优化服务、便民利民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个坚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到政务服务便民化全过程,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优的质量,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让群众成为改革创新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三个融合”。空间融合,将银行网点大厅与政务服务大厅相融合,形成一体化的联合办公模式,量身定制“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功能融合,将政务服务人工窗口与银行网点人工窗口融合、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与银行网点终端设备融合,通过政务服务功能有机整合,有效提升银行网点政务服务承载力,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数据融合,将全市政务服务各项基础数据进行融合,并存储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统一管理、按需申请、共建共享的数据融合新模式,不断提升跨领域、跨系统、跨部门的协同服务水平。

“五个统一”。网络统一,有关部门(为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平顶山“政务服务清单”中涉及的部门,下同)政务服务系统、银行机构“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统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打造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破除信息壁垒,解决有关部门网络重复建设、银行机构线路重复铺设的问题;平台统一,“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服务受理平台,实现“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协同审批”的新模式,破解银行网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单一、设置政务服务窗口繁杂的难题;标识统一,全市各银行机构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统一使用“政银通办”标识,有效遏制银行网点挂牌乱象和随意分设政务服务窗口、各自为政现象,营造规范、美观的政务服务环境;渠道统一,将“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纳入全市政务服务“云叫号”平台,在电子政务地图上进行标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可统一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途径一键获取周边“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信息;宣传统一,有关部门、各银行机构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对“政银通办”政务服务办理新途径进行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方便群众“就近办”。

(三)工作目标。

  通过前移政务服务窗口至银行网点、投放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将政务服务事项入驻银行网点终端设备等方式,在全市具备条件的银行网点设立“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推进政务服务全面向银行网点延伸,为市民提供“家门口”的便捷政务服务。力争2021年年底前实现在全市建设100个“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

全市“政银通办”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与银行机构进行政务服务合作,要在全市“政银通办”工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合作方案要符合全市政务服务和银行机构发展需要。各银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在银行网点设置“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

(二)加快电子政务外网融合。

1.在银行网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要统一使用电子政务外网。有关部门要积极梳理本部门涉及政务服务的业务系统(含垂网系统,下同),完成与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对接,实现部门业务系统在电子政务外网可运行、可访问、可办理;现有业务系统采用专网办理的应加快与电子政务外网多网融合,新增业务系统应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不再设立单独网络。通过网络融合,实现一网办理,减少重复建设,降低银行机构运维成本。

2.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做好有关部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审批、接入等相关工作。

3.各银行机构要探索完成自身业务网络与电子政务外网的对接,实现银行网点终端设备直接使用59.207开头的IP地址访问电子政务外网业务系统。

(三)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梳理。

1.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本部门业务系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制定可在银行机构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与银行机构完善相关手续。

2.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可在银行机构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汇总,并梳理事项办理所需的数据,做好数据对接工作。

3.各银行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和银行网点需要,在梳理的清单中选取既满足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又利于自身发展的政务服务事项,配合完善相关手续,明确办理途径并入驻网点。

(四)加快政务服务数据共享。

1.有关部门业务系统要依托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以开放数据的方式,不断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有关部门要梳理本部门业务系统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数据和办理、查询事项所需数据(办件数量、事项状态等数据),并将数据对接至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配合提供可在银行机构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所需的数据接口、接口开发文档和事项开发流程;本部门业务系统暂时不能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统一受理平台的,可授权银行机构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事项相关部门的自建系统,并向银行机构提供准确详细的自建系统需要访问电子政务外网的IP、端口和相关协议。

2.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配合银行机构实现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的数据订阅和对接,为后期“政银通办”工作的数据畅通及统计做好运维等基础工作;向银行机构准确详细的提供统一受理平台访问电子政务外网的IP、端口和相关协议。

3.各银行机构要加快在本银行机构终端设备上开发政务服务事项,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终端设备上办理。

(五)加快便民服务站建设。

1.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设置在银行网点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划入全市“政银通办”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谋划、统一布局;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做好对“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人工窗口人员的培训。

2.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做好“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人工窗口事项办理申请、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采购申请和在终端设备上开发政务服务所需的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接口申请的审批工作;组织对银行机构人工窗口业务办理人员的培训。

3.各银行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明确政务服务事项查询和办理的方式,与相关部门协调“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窗口的开设及设施的完善(含电脑、打印机、高拍仪、扫描仪、读卡器等设备配置及配套设施);要进一步加强“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人工窗口人员配备,配合做好人工窗口业务办理人员的培训。

(六)加快运维中心建设。

1.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加快建设平顶山市“政银通办”运维中心,实现对各银行网点的视频监控和政务服务事项监控,为“政银通办”涉及的相关系统、网络升级改造提供技术保障,为企业和群众咨询、举报提供基础服务;联合市金融工作局做好“政银通办”便民服务站检查指导工作。

2.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业务系统涉及“政银通办”产生的数据对接至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运维提供数据支持。

3.各银行机构要将本银行机构涉及“政银通办”产生的数据通过对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定期上报数据报表的形式,为运维提供数据支持;结合银行网点实际情况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关部门、各银行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政银通办”工作的重大意义,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推进“政银通办”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抓紧抓实抓好各项推进工作,打造政务服务新优势、新动力、新形象,精准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发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政银通办”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政银通办”工作。

(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有关部门、各银行机构要按照既定部署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政银通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列出工作清单,倒排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银通办”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三)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有关部门、各银行机构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有关部门应及时沟通相关工作情况,实现信息互通互享;要建立重大问题协商机制,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筹,会同各责任部门及时沟通协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并及时总结经验,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推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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