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以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每两年评选一届市道德模范,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去年5月起,我市组织开展了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通过群众推荐、审核公示、评委评选、群众投票和征求意见等程序,经活动组委会决定,10人被授予平顶山市道德模范称号,11人获得平顶山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获得第三届平顶山市道德模范称号的是,助人为乐模范:王玉兰、刘军;见义勇为模范:张强、芮天和;诚实守信模范:范钦宪、刘宏伟;敬业奉献模范:范素海、谢守祯;孝老爱亲模范:彭玉书、王秀芝。
获得第三届平顶山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的是:席素芝、张金套、吴祥明、王晓斌、翟文召、薄志伟、辛英民、张俊丽、梁伟华、何雪琴、贾文勉。
道德模范是道德建设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是当代社会的道德标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表彰道德模范,对展示我市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彰显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凝聚全市人民团结奋进的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美德点赞,向模范学习。道德模范是道德实践的榜样。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要求,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要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持续推进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确保“十三五”良好开局,为加快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