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行政区划
来源:平顶山年鉴(2025) 发布日期:2026-01-08 浏览次数: 浏览

 县 (市、区) 行政区划。平顶山市总面积7910 平方千米,辖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4 区以及宝丰县、郏县、叶县、鲁山县4 县,代管汝州市、舞钢市2 个县级市。

乡 (镇) 行政区划。全市共有乡30 个、镇53 个、街道61 个。其中新华区2 个镇、10 个街道;卫东区13 个街道;湛河区1 个乡、9 个街道;石龙区4 个街道;宝丰县10 个乡(镇),2 个街道;郏县13 个乡(镇)、2个街道;叶县16 个乡(镇)、3 个街道;鲁山县20 个乡(镇)、4 个街道;汝州市14 个乡 (镇)、7 个街道;舞钢市7 个乡(镇)、7 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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