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实施机动车交通管制 所有市外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
作者:常洪涛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1-08-13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常洪涛)8月8日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在全县交通卡点实施机动车交通管制的通告。

通告说,自89日凌晨0时起,除特勤车辆(消防、公安、救护、防疫等)、公务、环卫、石油、液化气、救灾与生活保障物资运送车辆外,所有市外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鲁山境内,由交通防控卡点对相关车辆进行劝返;确需入境的,需提供鲁山籍身份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健康码、行程卡;非鲁山籍在鲁工作、居住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向居住地社区、单位和属地政府报备,经交通卡点查验后放行,并及时通知属地政府或相关单位。

通告自202189日零时起实施,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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