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防范意识 落实防控措施 我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
作者:王民峰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王民峰)近期,安徽省合肥市、六安市和辽宁省营口市等地陆续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518日,从市卫健委传来消息,为持续增强防范意识,市卫健委近日就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进行了部署。

市卫健委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各预检分诊点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预检登记制度,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严格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密切关注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咳嗽、发热等症状的患者,如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的可疑患者,要严格按照规定,立即就地隔离,联系送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各发热门诊要进一步规范就诊流程,落实“三区双通道”,加强发热病人管理,强化首诊负责,进行系统医学诊查和鉴别诊断,坚持“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人。

按照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接诊流程管理,规范诊疗活动,持续做好各科室、各环节的全链条防控管理,入院患者与陪护人员应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严格执行“陪护证”“一患一陪护”制度,科学开展救治。各医疗机构要积极采取网上预约等服务模式,引导患者分时段错峰就诊,维持良好就诊秩序,严禁扎堆接诊,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感染风险。

市卫健委再次重申,各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和不明原因上呼吸道感染者;不得接诊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患者;不得接诊有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患者。如发现发热患者,要详细询问病史,同时迅速将可疑病人的具体信息上报至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转诊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

市卫健委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发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执行疫情防控制度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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