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部门发出疫情防控通知
作者:王桂星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1-01-11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王桂星)交通运输行业是疫情防控的重点行业,为做好疫情防控,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运管部门及运输企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彻底落实查验健康码、通风消杀等十二项疫情防控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在客运方面,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及公交客运企业、出租客运企业要按照交通部及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切实落实十二项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进站查验健康码,无绿码不得进站;

严格进站体温检测,体温高于37.3℃者移交属地卫健部门,做好信息登记;

严格检查口罩佩戴,凡进站人员必须全程戴好口罩;

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制度,客运站和车辆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并做好记录;

严格落实实名购票、上车扫码,做到全程可追溯;

严格落实1米社交距离,人员不扎堆不聚集;

严格落实应急物资储备,主要物资储备不少于7日量,专室存放、保管;

严格落实站内、班线及包车内留观区设置,做到标识醒目、卫生洁净;

严格落实宣传教育要求,引导乘客主动配合疫情防控;

严格执行公厕卫生标准,环境清洁、定期消毒,配备洗手液;

严格返程车辆、人员检查,凡从外省、市进站的营运客车,必须由对发站和司机提前反馈该班次乘客实名信息,严禁非中途停靠站点上人,从中高风险地区转乘至我市的,要提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并向属地卫健部门报告,进站后严格车辆消毒,对车内人员体温检测率100%;

严格省际、市际班车和包车管理,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经停。

货运方面,有关企业应参照客运疫情防控要求,抓好冷链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排查登记、运输信息索证和人车的预防性消毒。

交通运输部门将对相关企业和场站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将督导企业逐项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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