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暂停全市社会养老保险线下业务办理的通知
来源: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发布日期:2020-02-02 浏览次数: 浏览

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工作要求,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和人员集聚,防止交叉传染,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人社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暂停线下现场业务受理,推行社保业务“网上办”“预约办”“不见面办”经办服务模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线下人工窗口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受理、办理等业务,恢复开放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河南社保”手机APP、“豫事办”APP等网络公共平台申报业务,查询、打印养老保险信息。

三、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网上申请方式办理业务;个别单位或个人的紧急特殊业务可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预约申报办理;如果无法通过网上办理,或存在业务办理的困难和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我市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咨询电话。

四、延期受理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等业务,延迟期间拟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微信交流群、电话预约、传真、邮件传递资料等措施进一步简化单位退休申报手续。对于确需当月办理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联系提前预约办理,退休资格核准后,一律通过网厅受理业务,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疫情期间,推荐广大退休人员使用“河南社保”手机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功能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如果认证失败或其他原因没有认证的人员也不必担忧,在此期间经办机构仍会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疫情过后,可就近到社保服务大厅窗口查明认证失败原因再次进行认证。

六、业务咨询联系电话

(一)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业务:0375-2579251,退休业务:0375-2579065

(二)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业务:0375-2978767,退休业务:0375-2579100

(三)各县(市、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咨询电话:

新华区社保局:6193366、6167177

卫东区社保局:3992682、3992759

湛河区社保局:2266025、2266029

石龙区社保局:2703992、2526560

宝丰县社保局:6515976、6523194

叶   县社保局:8099515、8099512

鲁山县社保局:7172505、7172508

郏   县社保局:5162311、3355699

舞钢市社保局:8128897、7282819

(四)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咨询电话:

新华区:2196995、7021261

卫东区:3992689、3992800

湛河区:2266126、2266128

石龙区:7069611、7069601

宝丰县:6515917、6515977

叶   县:8099512、8052232

鲁山县:7172506、7172507

郏   县:7068380、7068067

舞钢市:7282819、3300591

新城区:2667858、2667859

高新区:3986260、3986269

望相互转告。谢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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