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昨起实施 我市实名注册志愿者56.7万余名
作者:王春霞 来源:平顶山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03-02 浏览次数: 浏览

昨天上午,新华区光明路街道长青社区志愿者在园林小区院内为公共健身器材保洁。

2月28日下午,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航空学院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校园内修剪花木。

如今在平顶山,无论是城市街头,还是农村乡镇,处处可见头戴小红帽、身穿红马甲的志愿者身影。作为首部规范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昨天开始实施。记者昨天从市文明办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实名注册志愿者已达56.7万余名。

《条例》规定,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主要包括扶危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应急救援、环境保护、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助医助学、拥军优属、治安防范、科普宣传、乡风文明、社区服务、心理咨询、文明劝导和大型赛会等社会公益服务。

志愿者享有“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志愿服务组织;获得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安全保障;接受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等权利,也要履行“接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的指导和安排,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相应的任务;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声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意愿、人格尊严,不得泄露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等多项义务。

志愿服务组织的经费从哪里来?《条例》规定,可通过四种方式获得:政府财政支持;依法获得的社会捐赠、资助;志愿服务基金收益;其他合法收入。志愿服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构、有关部门、捐赠者、资助者以及志愿者的监督。

做志愿服务利他利己。《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贡献突出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市志愿者协会、市义工联、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四矿孙刚爱心联盟、日行一善免费爱心粥、市爱心歌友会、市红十字人道救援队……如今,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活跃在平顶山的各行各业,越来越多的市民把“有时间做志愿服务”作为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据市文明办有关人士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在全国志愿服务注册系统实名注册志愿者达56.7万余名,记录服务时长780多万小时。我市在全市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等地方建设“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824个。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传播创新理论,全市已建成县(市、区)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2个、志愿服务中心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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