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成绩突出鹰城6家单位21名个人受到表彰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06-22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程颖)6月21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表彰2017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我市(含汝州市)6家单位和21名个人榜上有名。

2017年,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战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了国家“大气十条”5年目标任务和“水十条”2017年度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攻坚克难的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持续打好打赢2018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全省100个先进单位和39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我市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有: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新华区环保局、宝丰县环保局、汝州市环保局、汝州市庙下镇政府。

先进个人有:市环保局局长许全中,市环保局调研员吴跃辉,市环保局副局长李丽萍,市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张留合,市政府办公室八科副科长王世博,市顺畅路业有限公司经理李会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科长孙曙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科长刘丹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党支部副书记赵学岭,新华区委常委、统战部长韩春晓,舞钢市环保局污防科科长刘会敏,郏县环保局团支部书记程丽利,汝州市环保局局长陈万幸,汝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安监站站长沈海欣,汝州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科员冯武豪,汝州市水利局建设科科员鲁红莉,汝州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魏万胜,汝州市钟楼街道办事处环保所科员潘柄辰,汝州市骑岭乡政府环保所科员杜爱红,省白龟山水库管理局党委书记魏恒志,平顶山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副局长蔡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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