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04-20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程颖)4月19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我市将组织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门台账,定期组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专项检查。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柴油机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和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主要包括工程机械(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等)、农业机械(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发电机组等。

按照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进行调查,建立台账,并于月底前上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机局在本系统内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调查,月底前把台账上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机局将建立本部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备案制度。从5月开始,每月在系统内开展一次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专项检查行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专项检查行动。发现违规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设备将被清退出场,有关部门还将对业主单位予以处罚。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督查办每季度将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管控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能履职尽职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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