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06-12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程颖)6月11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市有关单位将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各有关企业将全面核实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情况。8月底前,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

其中,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要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要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要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未按时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处罚,并停产整治。

9月底前,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等企业实现规范管理,按照“场地硬化、流体进库、密闭传输、湿法装卸、车辆冲洗”的标准,对煤炭、煤矸石(建设完善的防扬尘设施)、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沙土、废渣等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实现“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10月1日起,对达不到要求的所有工业堆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并停止使用,停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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