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我市全面启用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
(记者 王辉)上月31日上午,从市房产交易中心传来消息,自2026年1月1日起,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买卖商品房,可通过豫事办小程序签订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
据市房产交易中心负责人王晓峰介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要求,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网签备案服务效能,推动我市“互联网+网签”工作顺利开展,该中心先后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进行了启动、升级完善,目前经全面测试已具备推广使用条件,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
具体操作流程:打开支付宝,进入豫事办小程序,在“城市切换”中选择平顶山市,登录后搜索“网签备案”或者搜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登记”,点击进入,选择对应选项“合同签订”,签订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