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记者 田秀忠)新学期来了,不少准大学生在暑假已收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很多人申请到了助学贷款。不少家生和家长来电咨询,各个阶段可以申请什么样的助学金?9月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教育体育局。
我市紧紧围绕“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市、县、校三级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形成了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
学前教育阶段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学前教育生活补助费及保教费两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具有正式学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所有学生学杂费,对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及营养改善计划两项资助。生活补助主要用于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的生活费开支。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5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执行。国定营养改善计划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资助范围为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含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学生)。
普通高中阶段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免学费、免住宿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在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实行免收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