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实行升级版“限塑令”,这种“袋”不让用了 我市重点行业该如何应对
来源:平顶山晚报 发布日期:2024-01-11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张五阳)《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1月1日起在全省区域内正式施行。《规定》除了严格监控源头厂家外,对我省范围内的商超、集贸市场、餐饮企业等提出了禁止、限制部分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1月5日是《规定》实施的第5天,我市的商超、农贸市场、餐饮企业中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禁”了吗?

一次性塑料制品依然存在

1月5日上午,记者在市区体育路与和平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看到,在生鲜肉类、蔬菜、水果、馒头面条等区域,一次性塑料袋依然存在。不少市民购买商品时会习惯性先拽一个塑料袋,然后开始挑选蔬菜、水果等。

在联盟路东段一家中型超市、光明路与曙光街交叉口附近一家大型商场、开源路中段一家超市内,一次性塑料袋也同样未被禁止。

随后,记者在市区体育路南段的农贸市场、园林路与光明路交叉口附近的农贸市场看到,商贩们仍使用着大大小小、颜色各异的塑料袋。

记者走访发现,购买商品后,自带可多次使用布袋的市民寥寥无几,多数市民用的都是商家提供的塑料袋。针对可外卖的餐饮企业,外卖餐食是勺、叉等一次性塑料餐具的“重灾区”。

“禁限塑令”实施,商家还在适应

“超市会无条件支持并配合《规定》,但目前的确有难处。‘禁限塑令’施行前,我们企业就购进了几吨一次性塑料袋,免费供消费者使用,这些袋子全是由国家认证的可接触食物的袋子。”市区一家大型连锁超市负责人王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连锁超市是一次性订购的,数量比较多。她会与总部进行沟通,由总部统一安排。

市区体育路南段海鲜市场一家摊位老板魏先生说:“我们肯定支持《规定》,但水产品比较特殊。为了保障水产品鲜活,我们会向塑料袋中注水。假如不让用塑料袋,消费者不光没办法拿,水产品也无法保鲜。”

采访中,多位商家表示,他们还在想办法调整购物袋的问题,以适应并达标禁令要求。

过渡期一年,重点行业尽快适应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垃圾在大自然中分解缓慢,会破坏生态环境,因此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行动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针对目前现状,该有关人士说,《规定》从源头把控,并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其间违反《规定》暂不予处罚。但一年过渡期后仍然违反《规定》单位,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邮政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规定》之下,市民要如何适应?重点行业又该如何做?该有关人士介绍,市民应培养环保意识,抵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对于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频繁的重点行业,要替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减少生鲜果蔬类一次性塑料包装;对于餐饮企业,可使用免吸管饮料杯替代一次性塑料吸管,采用可重复使用、可清洗消毒的餐具替代一次性塑料餐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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