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14日至2022年5月 请及时办理公积金征信授权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10-11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程颖)1010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其他共同借款人、担保人),贷款申请日期在20181214日至20225月之间的,均需要完善征信授权。

为什么要完善征信授权签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住房公积金数据已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为维护贷款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贷款职工需配合完成征信授权,完善征信信息。通过完善征信授权,可以提升贷款职工的信用程度,为个人积累信誉财富。征信信息非经本人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查询。

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其他共同借款人、担保人),贷款申请日期在20181214日至20225月之间的,需要通过手机登录微信公众号“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办理界面点击“征信授权”,按流程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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