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存量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正式启动 涉及14.18万户居民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09-27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张秀玲 张超)925日,从人民银行平顶山市分行传来消息,即日起,我市各银行开始下调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据初步统计,我市此次下调涉及居民14.18万户。

为推动政策早落地、效果早显现,人民银行平顶山市分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问答》要求,为全市金融机构开展培训辅导,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政策内容,确保群众对政策应知尽知、能享尽享。该行会同市住建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顶山监管分局,确定我市“首套房贷”认定标准,并优化居民住房套数的查询服务以及查询结果的认定证明等工作,为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下调完善配套政策,确保落实惠民政策有速度、有温度、有成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于20238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均可享受该政策利好。

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我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银行将于925日起主动按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无需客户申请。但存在“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房贷利率仍使用固定利率没有转换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等情形的贷款人,都需要向银行主动申请,符合政策规定和调整条件后方可下调。相关贷款人925日起可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人民银行平顶山市分行工作人员介绍说,近几天,我市各银行接到大量市民咨询相关政策,为方便市民了解是否符合调整标准,特公布我市各银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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