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蓓) 暑假过半,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市区近来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的事故数量猛增,且多数未戴安全头盔,并有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提醒,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家长也要为孩子配备安全装备。
事故案例:涉事未成年人均受伤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事故预防和处理大队民警梳理市区涉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发现,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进入暑假以来剧增,且事故发生时大多未成年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并有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事故中,涉事未成年人均受伤。
7月6日17点52分,在市区黄河路千田新开元小区南门处,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白色电动车发生碰撞。骑电动车的男孩只有15岁,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其腿部、手肘受伤,鲜血直流。由于男孩未满16岁就骑电动车上路,对事故负次要责任。
7月24日15点50分,在市区开源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处,一辆白色轿车与一辆绿色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骑电动车的14岁男孩腿部、头部受伤。
据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湛河大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三级警长冯月明介绍,暑假以来,几乎每天都发生涉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交通事故,相比平时数量猛增,在事故中,受伤的往往是未成年人。
据冯月明介绍,市四十四中是走读学校,大多数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在路上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自控能力差,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安全和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骑电动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街头走访:未成年人骑电动车随处可见
7月28日、29日、30日,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区矿工路、中兴路、公园北街、开源路、平安大道等多个路段,发现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出行的情况随处可见,其中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或佩戴安全头盔不规范、违规载人、闯红灯、逆行等现象。
在路上,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骑电动车的父母,他们的孩子就坐在电动车后座。
“学校放假前老师发短信通知了,让孩子们注意交通安全。”张先生带着13岁的女儿骑行在市区中兴路上,两人都佩戴了安全头盔。张先生表示,学校和交管部门在放假前后多次提醒家长骑车接送孩子要戴头盔,要常给孩子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他没有给女儿购买电动车,平时女儿出门,近距离由他接送,远距离就让孩子打车或乘坐公交车。
7月30日上午,在市区矿工路与新华路交叉口附近,两名未成年男孩分骑两辆电动车,身后各载着一名同龄男孩,4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当看到路口有执勤交警时,他们从新华路与优越路交叉口转头驶向优越路。
7月30日中午,在市区开源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两名未成年女孩驾乘一辆电动车自南向北行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骑电动车的女孩只好从座位下拿出头盔。“乘坐电动车也要佩戴安全头盔,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受伤的肯定是你。”执勤交警对两人批评教育后,督促她俩尽快购买符合国标的安全头盔。“我记住你俩了,下次再被我看到你们不遵守交通法规,就得接受处罚了。”“放心吧警察叔叔,我们以后一定会遵守交规!”两个女孩做出承诺后被放行。
道路上,还有家长骑电动车载着两个孩子、家长戴头盔孩子却未佩戴的情况。“孩子刚出门时戴了头盔,走着走着嫌热又摘下了。”“我们离得近,就这一小段路,想着马上到家了。”交警询问情况时,不少家长如此表示。记者还发现,一些未成年人称,自己骑的电动车是向朋友、亲戚借来的,车上有没有头盔他们没有在意。
交警提醒:家长要为孩子配备安全装备
采访中,多数家长表示自己要上班,没办法陪伴孩子,孩子大了也有自己的生活,不时与同学们相约户外活动,骑电动车是最方便的交通方式。
对此,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宣教大队负责人柴海峰表示,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如果非必要,家长最好不要让孩子单独骑电动车出行。”他表示,自行车、出租车、公交车等都是比电动车更安全的交通工具,如果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骑电动车出行,家长在平时要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孩子出行前提醒他们遵守交通法规,绷紧安全弦,同时为孩子配备符合国标的安全头盔、护膝等装备,并叮嘱孩子规范佩戴。
那么,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应注意什么呢?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宣教大队三级警长李鹏说,一、骑行时不要违法载人,载人会造成车辆重心不稳,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发生事故且乘员被动伤亡比例高。二、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没有非机动车道时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骑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不能随便掉头转弯。在路口处一定按信号灯指示停车或行驶,停车时要停在非机动车道停止线以内观察等待。转弯时要减速慢行,观察后方,若有人要伸手示意,不要急转弯,以免发生危险。
他特别提醒,大型车辆转弯时,其车辆内侧有两米左右的危险区域,一定要远离。如果紧贴大型车辆车身骑行,车辆右转弯时极易将骑车人蹭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