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区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通告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06-12 浏览次数: 浏览

为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号)要求,全面落实惠民助企政策,现就平顶山市市区(不含石龙区,下同)开展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活动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在我市市区内购买商品房(含住房和非住房,含二手房),缴纳契税的自然人和企业(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补贴方式

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方式。契税补贴直接发放至纳税人账户或者申报人本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三、补贴时限和标准

(一)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30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住房和非住房,含二手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二)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住房和非住房,含二手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三)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住房和非住房,含二手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以上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

四、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为提高办事效率,契税缴纳采取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

(一)网上办理

1.手机下载河南税务App,登录注册成功后按照操作流程缴纳契税,自行打印契税完税证明。

2.电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henan.chinatax.gov.cn/web/dzswj/ythclient/mh.html登录注册后,按照操作流程自行申报缴纳,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支付,自行打印契税完税凭证。

(二)现场办理

为节约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在市区设立23个受理点(见表1),纳税人可就近办理。一手房契税缴纳全市各网点均可办理,二手房契税缴纳须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原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

(三)所需资料

1.自然人纳税人。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簿等。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簿(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结婚证等。

纳税人离异: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簿(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等。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户口簿(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簿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等。

2.企业纳税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3.二手房还需提供以下资料:不动产权证,原不动产所有人身份证,适用相关税种差额征收或据实征收方式的需提供房屋原值、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凭证等资料。

上述资料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若代办,需提交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纳税人可以通过本人名下的云闪付、有效使用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纳税款。

(四)契税缴纳现行适用税率(见表2)

(五)纳税人申报缴纳指南

新建商品房:建议纳税人尽可能采用手机或网上办理的方式申报缴纳契税,或到就近受理点现场办理。

二手房:纳税人须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原市行政审批大厅)现场办理。

(六)购房发票补充说明

购房发票要求正式发票,凭预付款发票(发票票面信息不含增值税税额)缴纳契税的,不在此次补贴范围。

五、补贴资金申报发放

(一)纳税人通过网上或现场缴纳契税后,需7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补贴受理窗口现场申报补贴,7日内不申报的,视同放弃补贴。

(二)申报时需提供纳税人本人或本单位银行账户(银行卡不包括信用卡)、身份证件(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的原件和本人(含受托人)联系电话。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中心在收到材料审核后7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或者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六、工作时间

契税补贴期间,6月份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端午节(6月22日)休息一天,其他节假日及周六周日不休息。7、8月份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七、咨询电话

契税征收:0375-2692252

补贴发放:0375-2219099

八、本通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九、本通告解释权归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税务局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顶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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