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元琪)4月20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传来消息,为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联合下发通知,针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推出公共交通、文化旅游方面的优待措施,自本月26日起开始实施。
我市退役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其他优抚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在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旅游景区,按规定享受首道门票(园中园和二次消费项目除外)减免优惠政策。目前,全市已有30个公共文化设施和景区列入优待景区目录。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营旅游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对优待证持证人员实行门票减免优待。
此外,我市各行业也将针对退役军人陆续推出优待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