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燕亚男)“感谢妇联,及时送来1万元救助金,解了我家的燃眉之急。”4月6日,家住宝丰县的刘女士(化名)提起“两癌”救助金,感激地说。截至目前,我市各地妇联已通过集中发放、入户慰问看望等形式,将209万元的“两癌”救助金发放到209名农村困难患病妇女手中。
2021年,36岁的刘女士在“两癌”免费筛查中发现患上了乳腺癌,刚刚遭遇车祸的她做手术花了不少钱,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公公、婆婆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丈夫成了家里唯一的劳动力。为了照顾她,丈夫一直未出去找工作。刘女士身体好一点后,就到郑大一附院做了乳腺癌手术,本不富裕的家庭负担更重了。村妇联得知她的情况后,为她申请了“两癌”救助资金。今年3月份,当地妇联送来1万元救助金。
据了解,根据省妇联《关于持续实施“阳光母亲”计划开展2023年困难妇女“两癌”救助工作的通知》,今年在我市持续救助209名困难“两癌”妇女每人1万元,共计209万元。为做好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市妇联与县(市、区)妇联签订两癌救助资金执行协议书,公开、公平、公正分配209个名额(汝州市39人,舞钢市8人,宝丰县24人,郏县53人,鲁山县24人,叶县54人,卫东区1人,高新区6人),并对救助对象逐一登门核实、重新登记造册、审查核定,确保救助对象符合条件、材料齐备,最终确定209名救助人员名单。截至目前,每人1万元的“两癌”救助金已及时发放到全市209名农村困难患病妇女手中。
除此之外,市妇联携手中国人寿平顶山分公司继续开展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四癌”(宫颈癌、乳腺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互助保险投保工作。今年以来,妇女“四癌”互助保险累计生效保费达到3700元,对全市74名妇女实现了296万元保障。
市妇联主席刘军慧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在妇女中推广“四癌”互助保险,将全市妇女的健康纳入保险保障体系,防止出现因病致贫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