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省气象局印发有关通知 暴雨红色预警条件下要停课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2-03-08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耿剑)3月6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最新消息,为贯彻《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及河南省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推进问题整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极端天气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气象局印发《关于在暴雨红色预警条件下实行停课措施的通知》,这一通知从4月1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Ⅳ、Ⅲ、Ⅱ、Ⅰ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暴雨预警信号发布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所在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果断采取停课措施,对应区域内所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全面停课,并严格落实《河南省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停课安排指引》的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气象部门在正式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要同时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降级或解除)时,要同步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气象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站、短信、微信等渠道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同时发布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停课和复课通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停课和复课通知。各地、各学校要提示学生和家长,在可能出现暴雨灾害时,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密切留意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妥善采取应对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