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第二号总林长令
(记者 张亚丹)11月27日,从市林长办公室传来消息,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林长陈向平,市长、市总林长李明俊日前签署2024年第二号总林长令,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绿色文物”。
古树名木是历史的见证、城市的记忆,是“绿色档案”和“植物地标”,是自然界和历史留给人类的绿色宝藏和宝贵财富,是不可替代的珍贵资源。我市历史悠久,古树资源丰富,全市普查范围内现有古树名木4352株,其中散生2180株、群状2172株。
2024年第二号总林长令要求,进一步明确保护管理责任,各级要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巡林督导,扛稳扛牢古树名木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逐棵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监督、培训和指导。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范围,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保护管理措施,及时掌握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加强古树名木资源调查和挂牌管理,全面推进“一树一档”“一树一策”。强化古树生境改善,持续推进濒危、衰弱古树抢救复壮,落实防火、防病虫害、防雷击、防破坏各项措施。加强资金保障,鼓励通过社会捐资认养、技术和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对国槐、皂角、侧柏等鹰城特色古树名木基因资源的保存利用,积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提升保护成效。
我市有关部门要深化协作配合,强化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防范打击破坏行为。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移植、采伐、毁坏、售卖古树名木及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违规在划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挖土、堆物、建房、采石、硬化土地和利用古树名木搭建各类设施,依法做好建设项目避让古树名木相关工作。同时,加大保护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古树名木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讲好古树名木故事,弘扬古树名木文化,及时总结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增强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