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31日
(记者 蔡文瑶)11月27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提醒全市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且未申领的企业抓紧时间办理,逾期不办将取消享受资格。
稳岗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60%返还。
申领稳岗返还资金要求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存在失业保险欠费的单位,足额补缴后,以2023年实际缴费作为稳岗返还基数,补缴的历史欠费、滞纳金不列入返还基数。另外,对企业的裁员率也有要求:30人及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30人以上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各参保企业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稳岗返还申请”模板申请稳岗返还资金,网上服务平台除数字证书登录外,还支持免数字证书登录,方便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自2024年9月开始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以来,我市已为1397家单位拨付稳岗返还资金4200余万元,有力支持了企业稳定岗位,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