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醒:防范新型电诈 护好“钱袋子”
作者:张超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07-26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张超)7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花样翻新的骗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诈骗手段快速翻新,迷惑性不断增强,严重侵害公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目前,常见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包括共享屏幕类诈骗、“AI换脸拟声类诈骗、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

为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反诈意识、提升反诈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作出如下提醒:

不盲目不轻信,不贪小利防骗局。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对退还费用、礼品赠送、保本高息、高价收购等天上掉馅饼的说辞保持警惕,避免贪图小便宜,遭受大损失。避免盲目跟风或投机心理,不轻信来路不明的小道消息,不轻信稳赚不赔保本高收益等说辞。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

拒绝共享屏幕,保护信息防泄露。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密码、验证码、个人生物识别等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下载陌生软件、注册陌生平台或添加陌生好友,对个人社交账户的安全状况保持警惕,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无关人员操纵本人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应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定期检查账户安全设置,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转账汇款严把关,谨慎操作护财产。涉及转账、汇款操作时要提高警惕,防范资金被骗风险。在接到涉及要求转账汇款的电话、短信或网络信息时,及时通过官方机构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不轻信陌生人的转账要求或诱导信息,不贸然向陌生人提供的账号转账汇款,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打款。在转账汇款前务必认真核对对方身份和信息,确保资金是转给真正可信任的人员或机构。

正规渠道保权益,遭遇诈骗速报警。如遇经济纠纷,应依法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维权,可通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如发现自己陷入诈骗陷阱导致资金损失,或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截屏等有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同时,不可轻信网络上自称网警”“黑客等组织或人员,避免再次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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