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序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已受理审核补贴申请16个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05-23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王代诺)“您好,家人(信阳市户口和身份证)有一辆车在信阳市已达报废年限且满足本次以旧换新的(2007年上牌,国三排放)要求,打算让家人在信阳市将车辆报废,然后来平顶山买车并上牌,这样是否可以在咱们平顶山申请以旧换新的补贴?”近日,网友通过平顶山市商务局网站的局长信箱咨询道。

“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您咨询的2024年家用车以旧换新的问题,细则未对符合文件要求的拟报废乘用车和购买新车的地域进行明确限定,符合细则要求的拟报废乘用车和购买的新车可在不同的两地分别进行,不影响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申请。”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的这一回复,得到了网友“满意”的评价。

5月22日,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河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明确我省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根据《细则》,汽车以旧换新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节能要求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每报废注销1辆旧车对应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车。

自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以来,市商务局积极与省商务厅、兄弟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交流互鉴政策实施细节、省市资金配比计划等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审核,联合财政、工信、公安、税务等部门,依规开展审核和系统操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受理审核补贴申请16个。

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提醒,本次补贴申请采用线上办理,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在手机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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