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旅局发布清明假期出游提示 务必与旅行社订立书面合同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04-03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田秀忠)4月1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广大游客发布出游提示,提醒游客文明出游,谨防陷阱,依法维权。

文明出游、共树新风。树立文明出游意识,爱惜生态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不随意投喂动物、践踏花草。遵守公共秩序,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不推搡拥挤,不追逐打闹。保护文物古迹,不乱刻乱画,爱惜公共设施。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和民族习惯。

选择正规旅行社出游。游客在参团出游前,要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报名,掌握其营业地址和联系方式。对于以“广场舞交流活动”“买保险送旅游”“户外俱乐部”“健康养老讲座”“国家补贴旅游”等名义招揽游客组织的旅游要提高警惕,谨防掉入“旅游陷阱”。

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游客在随团出行前,务必与旅行社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对于拒绝签订旅游合同或者以各种理由推脱的,游客要防范其中可能带来的风险。

出行注意天气变化。清明节前后,天气变化无常,早晚温差较大,建议关注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不要空腹上路,不要过度劳累,注意增添衣物保暖,有花粉等过敏史的人出游前应随身携带抗过敏药物,并戴上口罩、手套等。

依法妥善处理纠纷。游客在旅游途中遇到困难,可以向随团导游、景区、当地旅游部门寻求帮助。发生纠纷时,游客应冷静应对,及时与导游、组团社沟通,理性合理维权。协商不成或一时无法解决的,注意留存、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待安全返程后,依法合理维权。需要注意的是,投诉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超过时效的请求将不予受理,游客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市旅游投诉电话:037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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