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永军)正值春季森林防火紧要期,我市从狠抓火源管控、狠抓早期处置、加强联防联控、加强值班值守等方面着手筑牢森林防火墙,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4月4日起将迎来清明祭扫活动高峰期,市森防办已经发布通知,要求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实施精准管控,杜绝人为因素引发火灾。”4月1日,市森防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孙宝印介绍。
值班值守到位。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卫星监测热点“1小时反馈”和火情信息“报扑同步”等制度要求,及时规范上报火情信息。
巡查巡逻到位。县、乡、村、组各级都要明确负责人分班带队检查,所有网格员、护林员在岗到位,乡村两级防灭火设备要全部检查一遍,确保完好能用。要加大巡查频次,在入山路口全部设立检查站,严禁火种进山入林。
队伍前置到位。各专业、半专业队伍要靠前预置,一旦发现火情,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科学组织、有序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及次生灾害。
宣传动员到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村、入户、入校园。清明节期间,各乡、村、组要通过大喇叭、小广播、微信等形式把森林防火“十严禁”“十不准”落实到每户,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孙宝印呼吁大家谨记森林防火“十不准”:一是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二是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三是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四是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五是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六是不准烧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七是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八是不准乘车时向窗外扔烟头;九是不准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十是不准让老、幼、病、残、孕参加扑火抢险。
目前,市森防办已派出4个联合督导组加强对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指导,对督导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不排查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