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消防安全禁令 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4-03-19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王民峰)3月18日,从市消防救援支队传来消息,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十个严禁”》和《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八个严禁”》。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十个严禁”:

严禁经营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动火施工作业,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违规使用明火、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非经营期间动火施工作业要经过动火审批,落实现场安全监护措施。严禁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在门窗违规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广告牌等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场所内公共门厅、楼梯间、走道、安全出口等处停放、充电。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严禁违规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违规敷设在可燃物上,电缆井、管道井、电缆桥架等应当严格落实防火封堵措施。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隔断、搭建临时建筑,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违规存放卡式炉、丁烷罐、空气清新剂等压力储罐。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应当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严禁在经营场所内部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规住宿。

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八个严禁”:

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在住宅建筑公共门厅、楼梯间、走道、安全出口等处停放、充电。地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要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漏岗,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居民住宅区,应当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严禁侵占、损坏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影响消防安全。严禁在楼梯间、楼道、屋顶平台等公共区域堆放易燃可燃杂物。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在居民住宅区门厅、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人提醒,群众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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