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3-12-04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程颖)12月1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平顶山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部门将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通过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新污染物是指已经排放或可能排放到环境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污染物。《方案》提出了6大项12小项主要任务,力争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筛查,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我市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开展调查评估,以医药、农药、精细化工、畜禽养殖等行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调查;针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重点新污染物,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

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我市将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督促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单位依法履行申请登记义务;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

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我市将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

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我市将把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管理;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探索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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