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学清)如何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10月10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该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平顶山市经营主体信用合规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使经营主体依法诚信、合规经营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意见》包含“一体系、一评价、两机制、一清单”,从建立信用合规制度、明确信用合规内容、规范信用合规管理措施、倡导鼓励信用文化建设等四个方面,对经营主体依法诚信、合规经营作出指导,并制定了体系建设项目、评价标准、内控管理机制、风险响应机制以及经营主体“高频”违法信用合规指引清单等,针对性解决经营主体的“建什么、怎么建、怎么防、怎么控、怎么干”等问题。
《意见》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建立信用合规制度及培育机制,健全完善信用违规风险识别、预警、评估、处置等机制,将守信理念、信用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有效推动“事中监管”向“事前服务”转变,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防范信用违规风险、保障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